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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基本工資自115年1月1日起調整為新臺幣29,500元,調整本校勞保個人及雇主負擔費用,二代健保扣除基準亦配合調整,請查照。

人事室 通知

受文者:全校教職員工及專案計畫人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1227        承辦人:陳世蓉(分機8121

發文字號:(114)人知字第1141227001

速  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說明三

主旨:每月基本工資自11511日起調整為新臺幣29,500元,調整本校勞保個人及雇主負擔費用,二代健保扣除基準亦配合調整,請查照。

說明:

一、依勞動部1141021日以勞動條2字第1140148807號函公告辦理。

二、每月基本工資自11511日起調整為新臺幣29,5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起調整為196元。

三、配合基本工資調整,調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勞保身分請使用附件二「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分擔金額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並自中華民國11511日生效(如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本資訊同時公告於人事室網頁/勞健保專區 https://personnel.meiho.edu.tw/p/412-1006-5032.php?Lang=zh-tw)。

四、自11511日起,二代健保扣除基準亦配合調整,調高兼職所得(所得類別列為50)其健保補充保險費扣取下限,當保險對象(校外人員)領取的兼職所得未達基本工資時(29,500元),個人無需扣取2.11%補充保險費,但雇主則仍然不論金額多少,都須扣除2.11%補充保險費。

五、承辦人:人事室陳世蓉(分機8121Email x00001570@meiho.edu.tw)。

人事室通知--基本薪資及投保雇主負擔調整1141227

附件一:115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二)-公保

附件二:115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三)-勞保

附件三: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15年1月1日起適用)

附件三: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15年1月1日起適用)xls

附件四: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115年1月1日起適用)

附件五: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註明1150101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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