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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基本工資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為新臺幣27,470元,調整本校勞保個人及雇主負擔費用,二代健保扣除基準亦配合調整,請查照。

人事室 通知
受文者:全校教職員工及專案計畫人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7日 承辦人:陳世蓉(分機8121)
發文字號:(112)人知字第1121127001號
速  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說明三
主旨:每月基本工資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為新臺幣27,470元,調整本校勞保個人及雇主負擔費用,二代健保扣除基準亦配合調整,請查照。
說明:
一、依勞動部112年9月14日勞動條2字第1120148404號函公告辦理。
二、每月基本工資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為新臺幣27,47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起調整為183元。
三、配合基本工資調整,調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勞保身分請使用附件二「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分擔金額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並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如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
四、自113年1月1日起,二代健保扣除基準亦配合調整,調高兼職所得(所得類別列為50)其健保補充保險費扣取下限,當保險對象(校外人員)領取的兼職所得未達基本工資時(27,470元),個人無需扣取2.11%補充保險費,但雇主則仍然不論金額多少,都須扣除2.11%補充保險費。
五、承辦人:人事室陳世蓉(分機8121;Email: x00001570@meiho.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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