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屏東區資源中心(美和科技大學)徵選學輔校安人員 1 名
具備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
2.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 office 相關軟體應用。
3.具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為佳。
試用期:3 個月
薪資:35,020 元
工作內容:
1.辦理資源中心維護校園安全及全民國防教育事宜。
2.辦理資源中心各項教育部交付專案工作。
3.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4.協助學校學生生活輔導。
5.須配合輪值,協處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
況)及校園內外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
6.臨時交辦事項。
7.應徵方式:
即日起至114/02/10止,請將上述資料以紙本寄至「912屏東縣內埔鄉屏光路23號美和科技大學人事室」(郵戳為憑),請註明:「應徵教育部高屏東區資源中心(學輔校安人員」,不合者恕不退件。
8.備 註:
(1).應徵者須於履歷資料中提供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俾利本校依教育部規定至「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辦理查詢作業,確認無不得進(運)用之情事。
(2).錄取者報到時須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0條規定,繳交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之勞工體格健檢報告,及依職安法規定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及時數證明。
1.大學以上學歷。
2.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 office 相關軟體應用。
3.具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為佳。
試用期:3 個月
薪資:35,020 元
工作內容:
1.辦理資源中心維護校園安全及全民國防教育事宜。
2.辦理資源中心各項教育部交付專案工作。
3.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4.協助學校學生生活輔導。
5.須配合輪值,協處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
況)及校園內外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
6.臨時交辦事項。
7.應徵方式:
即日起至114/02/10止,請將上述資料以紙本寄至「912屏東縣內埔鄉屏光路23號美和科技大學人事室」(郵戳為憑),請註明:「應徵教育部高屏東區資源中心(學輔校安人員」,不合者恕不退件。
8.備 註:
(1).應徵者須於履歷資料中提供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俾利本校依教育部規定至「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辦理查詢作業,確認無不得進(運)用之情事。
(2).錄取者報到時須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0條規定,繳交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之勞工體格健檢報告,及依職安法規定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及時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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