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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修訂本校組織規程,程序為何?
●任用
新聘之教職員工到職報到應繳交那些資料?
 

 

●升等
教師升等送審方式有那幾種?
講師辦理升等職級為何?
 

 

●待遇
本校教師薪資分別有那些項目?
教師核薪及提敘原則為何?
超支鐘點費如何計算?
升等審查通過後改支規定為何?
 

 

●進修
教師留職停薪進修員額限制為何?
何謂帶職帶薪進修?
何謂留職停薪進修?
申請進修年限為何?
申請進修獎補條件為何?
申請進修獎補程序為何?
進修獎補助方式?
 

 

●校外兼課
應如何申請校外兼課?
 

 

●差假
教師差假應依據何規定辦理?
辦理請請假手續時效及程序為何?
 

 

●保險
專任教職員參加何種保險?
公教人員保險有那些給付項目?
眷屬喪葬給付金額如何核計?
公教人員保險保費如何分擔?
公教人員保險保費自付額如何計算?
全民健康保險眷屬依附加保要件為何?
全民健康保險眷屬加保手續為何?
全民健康保險眷屬轉出手續為何?
全民健康保險保費如何分擔?
全民健康保險保費如何計算?
全民健康保險加保眷屬如何計算?
 

 

●退休
專任教師申請退休條件為何?
應即退休規定為何?
退休得請領那些退休俸?
 

 

●考核
職工何時辦理考核?
 

 

●其他
教師聘期規定為何?
申請辭職應如何辦理?
離職時應辦理那些手續?
 


 

 

 
 
 
 
 
1-1:修訂本校組織規程,程序為何 ? 【組織】
A:各主管業務單位將修訂意見送人事室彙整,由人事室提行政會議決議通過後,送校務會議提
  案審議小組審議後正式提校務會議議決。
Q2-1:新聘之教職員工到職報到應繳交那些資料 ? 【任用】
A:
1. 新聘教師
依程序核定聘任後,請十日內將應聘書送交人事室辦理應聘手續,請依人事室交付之報到資料袋內「報到需知」所列各項,一星期內繳交齊備,由人事室辦理敘薪、保險等相關事宜。
2. 新聘職員工
於核定聘用後 ,請依人事室通知之日期到校辦理報到;依「報到需知」所列各項,一星期內繳交齊備,由人事室辦理敘薪、保險等相關事宜。
3. 新聘約聘雇人員
於核定聘用後 ,請依人事室通知之日期到校辦理報到並簽訂聘僱合約;依「報到需知」所列各項,一星期內繳交齊備,由人事室辦理核薪、保險等相關事宜、並予試用一個月。
以上新聘之教職員並請備妥1.華南(玉山)銀行存摺影本2.履歷表3.最高學歷影本4.身份證影本(正反各一)5.二吋照片2張
Q3-1:教師升等送審方式有那幾種? 【升等】
A:(1) 以博士學位送審。
  (2) 以專門著作送審。
  (3) 以技術報告或展演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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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2:講師辦理升等職級為何 ? 【升等】
A:1.
於86 年3 月19 日 以前取得教育部頒發教師證書者 ( 教學需未中斷 ) 為舊制講師,得以學位申請升
等助理教授或以著作 ( 得以博士論文 ) 申請升等副教授。
  2.
於86 年3 月19 日 以後取得教育部頒發講師證書者 ( 新制 ) ,僅得以學位申請升等助理教授。
 
Q4-1: 本校教師薪資分別有那些項目 ? 【待遇】
A: 統一薪俸、學術研究費、超支鐘點費、導師費及之主管加給等五項。
Q4-2: 教師核薪及提敘原則為何 ? 【待遇】
A:1. 依本校教職員工敘薪辦法辦理。
  2. 以該職級最低薪額起敘。
  3. 服務滿一年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提敘一級。
  4. 月支薪給及各級教師學術研究費,暫參酌國立學校訂定。
  
Q4-3: 超支鐘點費如何計算 ? 【待遇】
A: 1.專任教師:
   專任教師授課超過基本時數者,得支領超支鐘點費之時數,依下列原則辦理:
      (
一)教師超支鐘點費時數,全學年以不超過8小時為限。
      (二)週一至週五日間授課者,超支鐘點費時數,全學年以2小時為限。
      (三)週一至週五夜間授課者,超支鐘點費時數,全學年以4小時為限。
      (四)週六、週日及校外專班授課者,超支鐘點費時數,全學年以8小時為限。
      專任教師超支鐘點費,依教師級別及超過基本授課標準之時數,上、下學期合併計算。
     2.兼任教師:
              兼任教師上課未滿一學期者,以實際授課時數計算;滿一學期者,以四點五個月計算。
             兼任講座教授鐘點數按二倍計算。
         3.專兼任教師每學期超支鐘點費之計算:每週超授時數 *4 *4.5
Q4-4: 升等審查通過後改支規定為何 ? 【待遇】
A:自取得新職級教師證書之起資日改支。(由本校報部審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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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1: 教師在職進修員額限制為何 ? 【進修】
A: 為不影響教學及其他行政工作,各系 ( 所、中心 ) 同時進修之人數以不超過該系 ( 所、中心 ) 專任教
   師現有員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
Q5-2 何謂帶職帶薪進修? 【進修】
A:帶職帶薪進修係指。
     1.部分時間進修:進修學位期間,授課時間及留校服務時間符合規定,得優先排課並給予兩天公假
     2.全時進修:在本校專任滿兩年以上,得申請全時帶職帶薪進修學位。進修學位期間保留職務,並照支薪 
         給。
     3.利用寒暑假研究、進修。
 
Q5-3: 何謂留職停薪進修 ? 【進修】
A:在本校專任滿兩年以上,得申請留職停薪進修學位。進修學位期間保留職務,但停支薪給。
Q5-4: 申請進修年限為何 ? 【進修】
A:進修博士學位為三年以內,碩士學位為二年以內,若有必要得向學校申請延長。
Q5-5: 申請進修獎補條件為何 ? 【進修】
A: 需與學校簽訂合約,申請年度需在學。
Q5-6: 申請進修獎補程序為何 ? 【進修】
A:檢附教師進修獎補助申請書 ( 可由人事室網頁下載表格 )、在學證明、註冊證明、進修論文寫作方向或摘  要報告表,提送各級教評會審議。
Q5-7: 進修獎補助方式 ? 【進修】
A:1. 每學期提出申請。
  2. 最高補助3年。
Q6-1: 應如何申請校外兼課 ? 【校外兼課】
A:1. 填寫校外兼課申請表 ( 可由人事室網頁下載表格 ) ,並於開學前送系(所、組)教評會、院(中心)教評會及校評會 同意。
  2.本校專任教師不得在校外專任職務,為建立及維繫策略聯盟,倘須於校外兼課,以教授高中職或五專為原則, 以四校時為限。
 
 
Q7-1: 教師差假應依據何規定辦理 ? 【差假】
A:本校教師差假依本校「教職員工勤惰差假管理辦法」辦理。
Q7-2: 辦理請請假手續時效及程序為何 ? 【差假】
A:1. 應事先辦妥請假手續。
  2. 如遇急病或臨時緊急重大事故,得請同事或家屬於當日代辦事、病、喪假手續,並於三個上班日
   內依規定程序補足請假手續。
  3. 校內重要集會除事先簽請校長核准差假在案外,臨時事故需取得充分證明。
  4. 簽陳假單之前需檢附教務處調課單及相關簽核文件或證明文件。
Q8-1: 專任教職員參加何種保險 ? 【保險】
A:公教人員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 強制險 )
Q8-2: 公教人員保險有那些給付項目 ? 【保險】
A: 養老給付、眷屬喪葬給付、殘廢給付、死亡給付等四項。
Q8-3: 眷屬喪葬給付金額如何核計 ? 【保險】
A:1. 父母或養父母,三個月本薪。 ( 兄弟姐妹如同時投保本保險,僅能擇一請領;父母及養父母亦僅
   能擇一,建議以保險薪給較高者請領 ) 。
  2. 配偶三個月本薪 ( 子女如同時投保本保險,擇一請領,建議以保險薪給較高者請領 ) 。
  3. 子女如下:
   (1) 年滿十二歲未滿二十五歲者二個月本薪。
   (2) 未滿十二歲及已為出生登記者一個月本薪。
Q8-4: 公教人員保險保費如何分擔 ? 【保險】
A:保險人自付 35% ,學校負擔 32.5% ,政府分擔 32.5% 。
Q8-5: 公教人員保險保費自付額如何計算 ? 【保險】
A: 依保險薪給標準表投保金額之 7.15% x 35%( 自付比例 ) 按月由薪資中代扣。
Q8-6: 全民健康保險眷屬依附加保要件為何 ? 【保險】
A:1. 配偶無職業者。
  2. 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尊親屬及卑親屬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或年滿二十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
   且無職業者。
  3. 直系血親尊親屬,且無職業者。
Q8-7: 全民健康保險眷屬加保手續為何 ? 【保險】
A: 繳交原投保單位轉出證明。
Q8-8: 全民健康保險眷屬轉出手續為何 ? 【保險】
A: 至本室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轉出單。
Q8-9: 全民健康保險保費如何分擔 ?【保險】
A: 個人負擔 30% ,學校負擔 35% ,政府補助 35% 。
Q8-10: 全民健康保險保費如何計算 ? 【保險】
A:1. 投保金額 = 月薪資實領總額 x 8.242% 再對照全民健康保險負擔金額表等級所訂金額。
  2. 保費 = 投保金額 x 4.55% x ( 本人 + 眷屬人數 )
  3. 個人負擔部分按月由薪資中代扣。
Q8-11: 全民健康保險加保眷屬如何計算 ? 【保險】
A: 眷屬人數以三人為上限,超過三口以上部份不需繳費。
Q9-1: 專任教師申請退休條件為何 ? 【退休】
A:1. 任職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
  2. 任職滿二十五年以上者。 ( 含他校 )
  3. 於申請退休學期前四個月申請。
Q9-2: 應即退休規定為何 ? 【退休】
A:1. 年滿六十五歲者,至當學期結束。
  2.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職務者。
Q9-3: 退休得請領那些退休俸 ? 【退休】
A:1. 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
  2. 私校退撫基金會退休金。
  3. 有參加教育會者、可領回全數之保險金及投保年限之慰問金。
Q10-1: 職工何時辦理考核 ? 【考核】
A:1.  年終考核、為每年七月辦理。
Q11-1: 教師聘期規定為何 ? 【其他】
A:1. 兼任教師每學期一聘。
  2. 專任教師初聘及第一次續聘為一年,但於學年中初聘之專任教師,第一次續聘聘期得延展至續聘
   學年度最終日,第二次續聘開始每次兩年。
  3. 長期聘任依與學校約定期間聘任。
Q11-2: 申請辭職應如何辦理 ? 【其他】
A:1. 聘約期滿後,不再應聘時,應於聘約期滿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學校。
  2. 聘約存續期間辭職,需經學校同意並完成違約賠償,依規定程序辦理交接後始得離職。
  3. 學期中不得辭職。
Q11-3: 離職時應辦理那些手續 ? 【其他】
A:1. 經核准後,依「本校教職員工離校程序單」辦理離校手續,表格可由人事室網頁下載。手續完備後始得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