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和科技大學學校不適任人員查詢】
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2項及「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規定查詢不適任學校人員,以確保校園人員聘用之適格性,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3年9月10日臺教學(三)字第1030129620號及113年12月12日臺教學(三)字第1130119941號函辦理。
二、各單位於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學校人員時,須提前提供擬聘人員資料供人事室進行查詢作業,請依聘任身分填寫Google表單。
(二)其他身分(社團指導老師、兼任社工及心理師、輔導人員、推廣課程教師、業界教師、與學生有接觸之教學輔導人員、部分工時人員、外包及駐校廠商等):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zcljSqk3PHT0UpNQbbytQeSej1CgOkHNLx92lp1T67ExOAA/viewform?usp=dialog
三、查詢項目包含: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西元生日。
【備註】個資運用聲明:
1、本校所蒐集前述之個人資料(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西元生日),僅供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2項及「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規定進行不適任人員查詢使用。
2、資料僅限人事室授權人員於業務範圍內查詢,不作其他用途。
3、查詢紀錄將依相關法令保存,並採取必要之資訊安全措施,以保障個人資料安全。
4、除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外,本校不會將資料提供予第三人。